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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车事故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2日 浏览次数:2156

  一、工作臂超极限伸展造成车辆倾倒

  2013年5月,某造船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5月26日该公司对一艘外船艏尖舱作业点进行维修作业。高空作业车操作人员王某操作高空作业车,伸展大臂将维修人员张某某从船舷接到高空作业车工作斗。接着,大臂继续往作业点艏尖舱外板处伸展,当工作斗即将接近作业点位置时,高空作业车突然失稳倾倒,大臂迅即失控下沉,碰到码头边缘后搁置,大臂前端及工作斗整体坠入海中,造成同在工作斗中的王某、张某某溺水。随后用码头起重机吊出高空作业车,王某被安全带系挂在工作斗上,张某某失踪。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6月在附近海域找到了张某某遗体。

  经现场勘查轮船艄尖舱外板中心点与高空作业车回转中心的水平距离20.90m,现场使用的高空作业车额定载重量0.3t,水平状态下大臂额定极限应小于17m(回转中心至工作斗外端)。事发时作业距离(回转中心至外板)大于大臂额定极限。

  事故原因分析

  1、高空作业车安全装置存在缺陷,大臂伸展时无限位保护,超出额定极限,造成高空作业车失稳倾倒。

  2、王某操作高空作业车,将大臂伸展超出额定极限,造成高空作业车失稳倾倒。

  3、张某某从空中进出工作平台,违反了作业人员只能从地面进出工作平台的安全要求。

  4、张某某进入工作平台后没有系安全带。

  二、平台载荷不均造成车辆倾翻

  2011年6月25日,在北二路肇工街瑞盛汽配城里,一辆橘红色车载式升降车正在进行高空作业,准备用车上的升降台把维修材料给送上去。在装的时候把维修材料都堆放到平台的一边了,导致平台载荷严重不均,车身出现了较大的不平衡,突然向左侧倾翻,横倒在路面,正好砸上了停在对面的面包车,高空作业车及面包车都受到了较大程度的损毁,所幸未发生人员伤亡。

  事故原因分析

  1、工作平台承载时出现载荷分布严重不均,导致车辆失衡。

  2、车辆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严格的培训。

  三、载荷超出平台外导致车辆倾翻

  2005年9月,新华社记者王某借用一辆12m折臂式高空作业车进行高空拍摄,在随同一名专业操作人员共同登上高空车完成一组拍摄工作后,需要补拍几张,补拍时,操作人员没有和王某一起登高,王某独自升到高空后,身体和机器探出工作平台进行拍摄,工作平台突然发生倾覆,致使王某从近12m的高空坠落,头部撞在车槽边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王某对车辆安全使用要求不了解,摄影装备连同身体的重量和重心超出高空车工作平台允许范围。

  2、车辆产权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允许未经培训人员单独进入工作平台,进行高空作业。

  四、危险路段车速过快导致车辆碰撞

  2012年3月9日,在济南市区二环东路与二环南路交界处附近,一辆高空作业车在高速行驶,驾驶员因对倾斜的大树限高通过估计不足,未减速情况下,致使驾驶的高空作业车撞倒一颗直径二三十厘米倾斜的大树,高空作业车旋转180°倾翻,大树被拦腰撞断,驾驶室严重变形,造成4人受伤。

  事故原因分析

  1、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在危险路况下,未进行减速。

  2、车辆驾驶人员对危险情况估计不足,对自己车辆参数未充分考虑。

  五、限高装置导致车辆被卡

  2010年6月,四川资阳市城区,一台9m折叠高空作业车在从市区主干道经过,道路上有2.5m的限高横杆,并设有清楚的警示标识。驾驶员在通过此路段时忽略了道路上横起的2.5m限高横杆,被直接卡在了横杆下面,造成交通拥堵,所幸未发生人员伤亡。

  事故原因分析

  1、车辆驾驶人员粗心大意,忽略了限高警示标识。

  2、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通过桥梁、涵洞等限高装置时,要下车观察情况,确保安全无误时再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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